社會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構建和諧社會,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有必要從人類社會發展和理解的角度,全面認識社會公正問題。
一、基本含義
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發展的基本要求和目標,也是一個文明社會進步的標志。以胡錦濤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立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偉大實踐,明確提出要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切實維護與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
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指出,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強調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這使我們對制度建設重要意義的認識有了進一步深化,對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將產生深遠影響。
二、正確理解
公平正義,早已是大家耳熟能詳的詞了。但到底什么是公平正義,卻不是一兩句話能說清楚的。人們對公平正義的理解,可以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莫衷一是。就拿人們關心的收入分配領域的公平正義問題來說,人們對收入差距的看法就不盡相同。有人認為,市場經濟講競爭,人的能力有強有弱,承擔的風險有大有小,付出的努力有多有少,收入存在差距是必然的,也是公正的;也有人說,有差距是正常的,但要看收入差距產生的原因是什么;還有人說,收入存在一定的差距是正常的,但超過一定限度就難說公正了。那么,到底應該如何理解公平正義呢?
所謂公平正義,在現代漢語大詞典(1999年版)中的意思就是說公正而不偏袒沒有偏私,一般來說,反映的是人們從道義上、愿望上追求利益關系特別是分配關系合理性的價值理念和價值標準。但凡有人群且有利益分配的地方,就必然會產生公平正義的問題。但要準確把握公平正義的內涵,必須用歷史的、具體的、相對的眼光來分析。
首先,公平正義是歷史的。公平正義是一個發展著的歷史范疇,在不同的歷史條件下,人們對公平正義的認識是不同的,沒有恒定不變的公平正義的標尺。今天我們認為“不公正”的現象,歷史上可能就曾以“公正”的面貌出現過;今天我們認為“公平”的事情,隨著歷史的發展就有可能逐漸演變成“不公平”。馬克思曾指出:“希臘人和羅馬人的公平觀認為奴隸制度是公平的;1789年資產階級的公平觀則要求廢除被宣布為不公平的封建制度……關于永恒公平的觀點不僅因時因地而變,甚至也因人而異!币虼,我們應該把公平正義放在一定的歷史條件和歷史環境中來討論。
其次,公平正義又是具體的。公平正義在不同領域,內涵也不盡相同。比如在經濟領域講公平正義,主要是指市場經濟等價交換原則所體現的平等,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公平競爭、合理合法進行競爭。而在社會領域的公平正義,所指的是一種相對公平,他的一個重要的方面就體現在保障包括老弱病殘等弱勢群體在內的所有社會成員的基本生存需求,因而不能把經濟領域公平競爭、優勝劣汰的公平原則簡單拿過來。因此,我們必須把公平正義置于具體的領域,針對具體問題和具體人群進行具體的分析,而不能不加分析、不加區別地簡單套用。
以上兩種公平正義,其根本在于執行正義的方式,而這里面則包含了程序性正義與補償性正義。程序性正義一般用于經濟領域,而補償性正義則用于社會領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相對公平很多時候往往和不公平之間混雜在一起。很多情況下,往往有人會用相對公平來詮釋不公平的行為,在實際中需要人們加以辨別。
再次,公平正義還是相對的。公平正義的實現受具體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的制約,那種絕對完美的公正是從來沒有的,只會存在于觀念和幻想之中,公正本身就包含著差異和差別。從橫向來說,盡管我們的思想理論、政策法規明確了公平的具體含義、原則和評價尺度,但面對的現實世界卻是千差萬別的。我們所處的經濟文化環境不同、社會條件不同、個人稟賦和家庭狀況不同,所以并不是都處在同一個起跑線上。純粹的起點平等是做不到的,也是不存在的,競爭的最后結果也就不可能完全公平,在實際中只能求得大致公平、相對公平。從縱向來說,公平的實現也不是瞬息之間一蹴而就的,是要受到經濟政治文化發展制約的,是一個發展的歷史過程。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發展程度如何,公平問題解決和實現的程度也就如何,這不取決于人們的意志和善良意愿。
總之,當我們用歷史的、具體的和相對的眼光,來審視公平正義時,就不會被某些表象所迷惑,就不會“刻舟求劍”,把被歷史拋棄的公平觀念再拾起來;就不會“以矩畫圓”,混用不同領域的公平標準;就不會“揠苗助長”,提出不切實際的公平要求。
三、主要表現
1、權利公平
在現代社會,社會公平首先意味著社會權利上的公平,它承認并保證社會主體具有平等的生存、發展權。也就是要求社會的制度安排和非制度安排給每個社會主體的生存、發展的機會是平等的,勞動的權利、受教育的機會、職業的選擇等不能受家庭背景、種族、性別以及資本占有狀況等因素的限制和影響。
2、機會公平
社會主體參與社會活動,要求社會確保機會均等,這是實現權利公平的前提。從有利于挖掘、發揮出每個人的潛能的要求來看,機會公平意味著要滿足人的不同層次需要和不同人的不同層次需要,是一種立體狀網
社會公平正義——村務公開絡式的公平。這一方面要求社會多提供機會,另一方面社會制度安排要保證所有機會是均等的。
3、規則公平
社會主體參與社會活動,要求規則必須是公平的,只有在規則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實現機會公平、權利公平,才能保證效率的提高。即是說,政府不僅要保證在制度和規則面前所有社會主體一律平等,還要保證社會主體享有平等的規則。
4、效率公平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公平要以效率為前提和基礎。也就是說,社會公平觀念首先要以整個社會的發展為出發點和目的,即必須與效率聯在一起求公平。拋開效率而言的社會發展、人的發展、社會公平,有失偏頗,也沒有意義。一方面,效率決定公平,效率的水平決定公平的程度。沒有效率,充其量只是低水平的公平。另一方面,效率又來源于公平,沒有公平就難以有效率。這樣,就形成了市場經濟的一種新的公平觀念———效率公平。其實質,就是競爭公平和發展公平。它是就整個社會而言的公平,是社會進步的基石。分配公平
在當代,人們通常以社會財富(包括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分配是否合理作為評判社會公平程度的直接依據,所以,分配公平是社會公平的根本內涵和最高層次。分配是否公平,不僅關系到效率的高低,對社會制度的變革和社會秩序的維護與穩定也起著決定性作用。實現分配公平,有賴于合理的社會分配機制的建立,其中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起著極為重要的、直接的作用。
5、社會保障公平
在現代社會,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必須得到尊重和保護,為此,要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保障體系。特別是對貧困群眾,以及缺乏參與社會選擇、社會競爭能力亦即缺乏勞動能力的人和遭遇各種災難的人,政府和社會必須提供社會保障,為其生存、發展提供基本的物質生活條件。這是政府的責任和社會的義務,同時也有利于社會的和諧發展。
四、主要原則
1、保證原則。
即切實保證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只有對社會成員的基本權利給予切實的保障,堅持使發展的成果惠及絕大多數的社會成員,才能從最低底線的意義上體現出作為個體的人對社會的貢獻,實現以人為本的社會發展理念,才能保證絕大多數社會成員受益,從而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發展,避免只有少數人受益的“有增長無發展”的情形,真正提升社會發展的質量,保持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
2、機會平等原則。
即從總體上保證每個社會成員享有大致相同的基本發展機會。機會平等原則要求摒棄先賦性的因素(如特權、身份等級)等不公正因素的影響,保證每一位社會成員能夠有一個平等競爭的條件,能夠得到公正的對待,從而拓展自由創造的空間。但是從現實社會上看,絕對的平等是不存在的。從社會成員個體之間存在差別角度說。如果沒有損害公正的保證原則和共享機會,存在差別機會有助于激發社會集體的活力,滿足不同階層社會成員的利益要求,并推動社會在不斷的追求中向前發展,進而推動社會的整體進步。
3、效率效應的原則。
公平與效率都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社會主義所要實現的公平是以效率為基礎的公平和有效率的公平。在社會資源形成過程中。追求效率是天然屬性,這種天然屬性對社會往往會產生兩種效應:一是通過市場機制實現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與使用,為社會高效率地創造財富,極大地滿足社會成員的物質和文化需求;二是市場經濟排斥收益平等是一種自發行為,如果不對此進行自覺的調節和控制,那么,必將導致社會兩極分化。兩極分化又會反過來制約和破壞效率效應。因此,對社會資源進行分配時,必定要與社會成員所投入的勞動質量、數量以及投入的生產要素相聯系,使得社會資源的分配與其對社會的貢獻相聯系,實現效率效應。只有這樣才能調動社會成員的積極性,才能激發整個社會的活力。
4、社會調劑的原則。
即立足于社會的整體利益,對一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進行必要的調整,使社會成員不斷得到由發展所帶來的利益,進而使社會生活的質量不斷有所提高。中國正處在一個機遇與風險并存的關鍵時期,為了避免社會風險,有效地應對社會問題,實現社會的安全運行。就必須做好兩個方面的事情。其一,從相對宏觀的方面來看,必須建立一個合理、公正的社會分配結構。其二,從相對微觀的角度來看,為了實現一種井然有序的社會狀態,有必要建立健全社會利益的協調機制、各種暢通的民意表達機制并使之制度化、經;,及時地實現政府職能的定位由經濟型向公共服務型的轉換等。
五、制度保證
什么是制度?一般來說,制度是社會成員共同遵守、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行為準則。就一個社會來說,制度是多領域、多層次的復雜體系,既有反映社會屬性的基本制度,又有包含不同功能、不同作用范圍的具體的組織制度、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等。
任何一個社會的穩定和發展,都必須依靠一套制度來調整和維系。鄧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有了科學合理的制度,社會才能在一定的軌道上正常有序地運轉,人們的行為才能符合社會公認的準則,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才能得到恰當的調整和處理,整個社會才能處于比較協調、穩定、安寧、和諧的狀態。
制度是與公平正義相聯系的。一方面,只有體現公平正義的制度,才能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同和遵循,才能有效地規范和調整社會上人與人之間、不同群體之間的相互關系,保證社會穩定和良性運行。另一方面,制度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保障公平正義。制度以其激勵、約束、協調等功能,規定著人們在社會中的地位及相互關系,為人們的行為提供準則和模式。所有社會成員都應遵守制度,按制度行事,從而才能使社會公平正義有可靠的保障。
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過程中,解決社會公平正義問題,不能僅僅停留在解決各種具體矛盾和問題的層面上,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應著眼于構建穩定協調的社會秩序,建立健全有利于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體系,使各種社會矛盾和問題在有序的狀態下不斷得到調整和解決,使社會公平正義切實得到維護和實現。
社會主義制度的建立,為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正義創造了根本條件。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中國人民推翻了剝削制度,消滅了階級剝削和階級壓迫,建立了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制度,消除了影響公平正義的主要根源,為實現真正的公平正義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開辟了廣闊的道路。
六、制度建設
社會公平正義強調既要立足當前,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公平正義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又要著眼長遠,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要作用的制度。全會結合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和部署,明確了六個方面的制度建設任務:一是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鞏固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地位;二是完善法律制度,夯實社會和諧的法治基礎;三是完善司法體制機制,加強社會和諧的司法保障;四是完善公共財政制度,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五是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六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這些方面涵蓋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各領域,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制度體系,體現了我們黨全面推進社會公平正義、努力促進社會和諧的決心和魄力。推進這六個方面的會議制度建設的措施。
第一,要加大制度創新的力度。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把堅持與發展結合起來,對在實踐中已被證明是好的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和定型化,對已不適應現實發展要求的制度堅決加以破除,對一些改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事物、新問題,抓緊研究制定相應的制度進行規范。要更加注重制度的科學性和協調性,著重從全局和整體層面來設計和推動制度改革,對制度改革的步驟、方式、整體布局做到科學規劃,使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各個領域的制度改革相協調,使制度改革的設計、制定、實施、監督等程序和環節相配套。
第二,公平正義事關廣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在推進制度建設的過程中,必須充分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堅持“開門立法”、集思廣益,既發揮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又充分吸取專家學者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進一步健全制度設計、制定的程序,增強透明度,為廣大群眾提供充分表達自己訴求的機會和渠道,使制度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地區、不同階層群眾的利益。
第三,著力在增強執行力上下功夫。有了制度,還要認真嚴格地執行。經過多年努力,我們已經制定了很多法律和制度,但在實際生活中并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執行存在問題。其實,制度重要,執行同樣重要。再好的制度,如果在執行中走樣,或者有的人執行,有的人不執行,也會使公平變為不公平,使正義變為不正義,失去用制度來保障公平正義的作用。要把落實責任與加強監督結合起來,建立制度執行的激勵約束機制,不斷促進執行力的提升,形成令行禁止、照章辦事的良好風氣。
“不依規矩,不成方圓”,“凡將立國,制度不可不察也”,這說明規則、制度對做人、行事、建設國家的重要意義。一個尊重規則、按規則行事的人,是一個文明的、有修養的人;一個制度完備、依制度運行的社會,才能是一個安定和諧的社會。加強制度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我們正朝這個目標大步前進。
七、實施路徑
社會公正問題是一切政府和社會必須面對和處理的問題,我們對它的關注是與我國社會快速轉型聯系在一起的,20多年來,社會結構轉型帶來的巨大變化表現在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在中國社會變化的總趨勢中,一方面,各個領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優化;另一方面,又引發出現了大量問題,有些問題還十分嚴重,當前社會不公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不斷擴大的收入差距;(2)明顯的財產分布差距;(3)就業與勞動報酬中的歧視因素;(4)教育機會和教育資源分配不平等;(5)公共衛生資源分配和健康的不平等;(6)社會保障權利的不平等;(7)財政體制再分配功能的弱化引起的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公共物品提供上的差異性。
1.始終堅持發展首位。在發展中實現公平與效率的有機統一。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不是一個抽象的口號,須具備現實的社會經濟條件和切實可行的政策措施。滿足公民對社會公平的要求,增加公民的幸福感和滿意度,必須具備較高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較好的物質條件。因此,在新世紀新階段,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的根本途徑,仍然是努力發展社會經濟,最大限度地提高社會物質生活水平,為實現更高水準的社會公平奠定必要的物質基礎。
2.建立公正的社會分配結構。對于現有的社會資源如何分配,最直接體現了公平原則的兌現制度,這種公平主要是一種結果上的公平。但這種結果上的公平不是收入上的均等。由于中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收入分配公平一方面受社會主義制度規定性的制約,另一方面又受中國初級階段現實國情的制約,現階段得到的分配公平是相對的公平。為此,初次分配是以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再分配中堅持以公平為主的分配原則;
3.建立公正的社會制度機制。制度上的公正是政治上的保證。制度是人們所創造的用以限制人們行為的框架,規則制定和程序執行的公正直接關系到制度本身的公正。應拓寬和健全監督渠道,把權利運行置于有效的制約和監督之下,加強社會監督,保障公民的檢舉權、控告權、申訴權,保障公民參與有關切身利益的各種決策。社會公正必然是大多數人民眾意志的反映。唯有在完善的民主集中制中才能真正確立社會公正,也只有社會公正才能支撐民主機制的有效延續,使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發揮出來。因此,塑造信息對稱的政治環境,建立一套有效機制來保證信息的公正、公開和有效傳遞,實行信息公開化,推動決策民主化,是當前維護和實現公平正義的重要途徑。
4.建立公正的社會保障機制。社會保障是政府實現社會公平的主要手段之一。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有助于改善貧困群體的生活處境,緩解貧富差距過大帶來的社會矛盾和沖突,社會保障的目標應立足于社會公正和社會安全,通過社會救助、社會養老保險、失業救助保險、社會福利以及社會優撫等多個方面的措施來實現社會公正和社會安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社會保障制度首先要改善國家的再分配,迫切的問題是要增加政府財政對社會保障和農村基礎教育及醫療的投入,高度重視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生活困難問題,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改革試點,建立城鄉統籌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公共衛生和大病統籌制度。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培育和增強弱勢群體的人力資源優勢,根據社會財力的實際可能,逐步擴大保障的社會覆蓋面,使更多的人能夠享有社會保障。
八、社會意義
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胡錦濤總書記指出:“公平正義,就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和實現!遍L期以來,我們黨一直關注并積極解決社會公平正義問題。早在1992年,鄧小平同志就指出:“如果富的愈來愈富,窮的愈來愈窮,兩極分化就會產生,而社會主義就應該而且能夠避免兩極分化!辈⒃O想在本世紀末達到小康的時候,我們黨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決這個問題。進入新世紀以后,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經濟的巨大發展,小康目標的實現,黨和國家把維護和解決社會公平正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全黨不僅要“更加注重社會公平”,而且要綜合運用多種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分配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加緊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建設,使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的方向穩步前進。
群眾最低生活有保障公平正義是衡量社會進步的重要尺度,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前提。這里的公平不僅指的是經濟公平,而且是廣泛地涉及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例如分配的合理、機會的均等、權利平等和司法公正,因而具有多方面的含義。在社會學意義上,公平指的是社會成員之間的社會地位、經濟收入水平比較接近而不過分懸殊;在法學意義上,公平指的是權利與義務的對稱,人們的獲得應該與他們所承擔的責任以及所做出的貢獻相一致;在倫理學意義上,公平指的是每個人都擁有平等的生存、發展權利和機會。因此,公平正義作為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一種價值取向衡量尺度,對于保持社會的穩定與和諧,減少社會風險和動蕩,至關重要,它也是現代社會進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創新的重要依據,是協調社會各個階層相互關系的基本準則。
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條件下人民群眾創造活力不斷迸發的真正源泉。它從最真實、最普遍的意義上體現著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事實表明,公平正義不僅廣泛涉及到上層建筑領域中的問題,也大量涉及到生產關系問題,是直接關系到全體人民的經濟權益和政治權益的重大問題。由于我國的改革和發展進入了關鍵時期,在經濟社會轉型的過程中,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結構的變動,利益關系的多元化,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都還存在著不同程度的社會不公現象,貧富差距、城鄉差距、區域差距拉大,經濟社會發展不協調,這些現象的背后都有社會不公的影子。社會不公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影響到了社會不同階層的和諧相處。因此,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大力促進社會公平和正義,必須從中國現實存在的影響公平正義的突出問題入手,堅持標本兼治的原則,穩步推進和諧社會建設,以公平促和諧。只有這樣,才能使社會不同利益群體各盡其職、各得其所、和諧相處。也只有這樣,才能使我們黨和各級政府在人民群眾中擁有崇高的威信,黨群關系、干群關系才會融洽。